(2023年2月3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温岭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五大攻坚”行动,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全面夯实国企发展基础,不断激发国企主体活力,持续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国资国企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运营机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依然偏低;预算编制仍较为粗糙,预算支出不够细化等。对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3年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预算编制较为全面,收支安排总体合理。建议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温岭市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3年预算管理的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面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提升预算收支规模预测水平,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精确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切实增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步伐。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国有企业营利性业务收入。强化产业基金运行管理,探索市镇两级国有资本融合协作新模式,进一步发挥国资国企在全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国有资本资产资源管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提高保障资金需求的能力。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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